朋友們!今天來講一個上海的房產糾紛的事兒,這里面的事兒呢,真值得咱們好好琢磨琢磨。
事情是這樣的,王家爸媽在上海有一套房產掛在了女兒王琳名下,十年后卻后悔了。他們聲稱房子實際是兒子出資的,要求女兒無條件配合完成產權變更手續,還說王琳不是他們親生女兒。

先說說第一個問題,父母掛在未成年子女名下財產可以隨意收回嗎?我自認為是不可以的。這套房子購買時王琳未成年,多年來一直處于一種既定狀態。父母不能僅憑一句是兒子出資就想隨意去名收回吧。
上海法院審理認為王家爸媽既拿不出替兒子代持房屋約定的證據,也拿不出任何證據證明王琳不是自己女兒的證據。法院最終酌定房屋由王爸王媽共同共有90%份額,王琳擁有10%產權份額。這給咱們提了個醒哈,財產的歸屬要有明確的依據,不能想當然。

這個事件還可以看到親情與財產之間展現的人性。王琳和父母一直以父母子女關系相處,可一涉及到房產,親情似乎就變得脆弱了。父母在沒有確鑿證據的情況下,就想隨意剝奪女兒的權益。在財產面前,人性的弱點暴露無遺。

我以為親情不能被財產輕易打敗。親人在面對利益沖突時,應該多一些溝通、理解和包容,而不是只盯著財產不放。同時,也要有理有據,用合法的方式解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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