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款藥物為何兩種價格?”近日,來自重慶的鄧女士向記者表示,自己在位于重慶銅梁區的一家藥店購買三黃片(葵花),店員告知售價為18元一盒,結賬時,鄧女士掏出醫保卡準備付款,收銀員見狀提醒她,刷醫保個人賬戶比付現金貴,需要支付26元。
對此,鄧女士當即提出了質疑,得到的回復是“價格一直就不一樣”。面對明顯不合理的價差,鄧女士拒絕付款,最終在附近另一家非定點藥店,以16元的價格購入同款藥物。
一直以來,醫保定點零售藥店因資格審定嚴格、服 務質量較高而受到參保人員信任。如今,一些藥店為何“坐地起價”,會帶來怎樣的影響?記者由此進行了采訪。
參保人購藥遇“陰陽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