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國債、指數基金納入產品范圍 個人養老金制度15日起在全國實施】財聯社12月12日電,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金融監管總局、中國證監會印發《關于全面實施個人養老金制度的通知》。《通知》明確,自2024年12月15日起,在中國境內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或者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勞動者,均可以參加個人養老金制度。《通知》規定,在現有理財產品、儲蓄存款、商業養老保險和公募基金產品基礎上,將國債、特定養老儲蓄、指數基金納入個人養老金產品范圍。金融機構要做好個人養老金產品資產配置公示等工作,依法依規開展投資咨詢服務,探索開展默認投資服務。加強對金融消費者、投資者的保護,保障參加人的知情權和自主選擇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