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長江日報記者從武漢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了解到,根據《武漢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武漢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關于多子女家庭購房獎補政策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在“加大對多子女家庭公積金貸款的支持力度”這一項中,最高貸款額度上浮20%,即多子女家庭在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房時,其貸款額度上限提高20%,上浮后的首套房最高貸款額度為144萬元,二套房上浮后最高貸款額度為120萬元。
“此次政策調整,主要是為了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體系,進一步發揮住房公積金制度住房保障作用,支持多子女家庭合理住房消費需求。”武漢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相關負責人介紹,“加大對多子女家庭公積金貸款的支持力度”是對符合國家生育政策生育二孩及以上家庭購買住房的,住房公積金最高貸款額度可上浮20%,并在貸款套數認定時核減1套,即購買的第二套住房認定為首套,購買的第三套住房認定為二套。對家庭名下已有三套住房或在公積金系統中有過兩次貸款記錄的,再次購買住房時,其公積金貸款申請不予受理。
《通知》中所指的多子女家庭須滿足什么條件?
符合國家政策生育、撫養兩個及以上均未成年子女的住房公積金繳存人家庭,具體以貸款申請時的家庭情況進行認定。離異、再婚家庭的子女個數計入擁有撫養權的一方。
符合《通知》要求的多子女家庭使用公積金貸款買房時,需提供至少兩個孩子的出生醫學證明、戶口簿等證明父母子女關系的材料。離異、再婚家庭需同時提供離婚協議或離婚判決材料等可證明子女撫養關系的證明材料。
最高貸款額度可上浮20%
即將住房公積金的貸款額度上限提高20%。當前,上浮后的首套房最高貸款額度為144萬元,二套房上浮后最高貸款額度為120萬元,具體可貸額度需結合申請人公積金繳存情況、家庭收入、購房總價款等因素綜合計算確定。
此外,多子女家庭最高貸款額度上浮政策與其他住房公積金最高貸款額度上浮政策不疊加使用。
貸款套數認定時核減1套
即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時,房屋套數認定核減一套,即購買的第二套住房認定為首套,購買的第三套住房認定為二套。但家庭名下已有三套住房或在公積金系統中有過兩次貸款記錄的,再次購買住房時,其公積金貸款申請不予受理。
前期已經受理的公積金貸款不能享受該政策
《通知》自發布之日起執行,此時間節點前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受托銀行已經受理,并已在武漢住房公積金信息系統進行“資格審核登記”的,仍然按原貸款政策執行。
我市現行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政策與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