鏡頭對著正在用餐的顧客,商家躲在手機后面直播?
據《中國青年報》4月30日報道,如今,隨著線上線下消費場景加速融合,消費者一不小心就“被直播”的現象很普遍。記者調查發現,一些商家借助短視頻平臺招攬生意,在未經允許的情況下,對真實消費場景進行拍攝和直播,把顧客作為營銷引流的工具。
生活日常被實時直播,來往行人被迫成為“龍套演員”,這是不是現實版“楚門的世界”?現在街拍都講肖像權,為何外出消費又成了侵權的新形態?
誠然,部分商家希望通過直播展示真實的消費場景,凸顯店內人氣,從而吸引更多顧客,但這種商業行為應建立在不侵犯他人權益的基礎上。也就是說,商家可以開直播,但應依法提前征得當事人同意,不能想拍就拍。
把不知情的消費者置于眾目睽睽之下,無異于侵犯了他們的隱私權。如果視頻被不法分子利用,造成的后果將不堪設想。到頭來,消費者花了錢,又被二次消費和侵權,成了最大受害者;商家營銷不尊重顧客,不遵守法律,生意恐怕也不會長久。
事實上,很多“被直播”事件發生后,消費者往往面臨兩種情況:一種是根本沒有意識到自己的行為被全程直播,或者覺得這是小事一樁,不愿意計較;另一種則是,雖然發現了,但是和商家交涉后,因為無從考證或孤立無援,最后只能不了了之。這些維權問題,助長了商家的肆無忌憚,也讓違法引流變本加厲。
全民直播時代,更需要講求底線和原則:你自己直播,無可厚非;要不要入鏡,我說了算。公開環境中,公民的肖像、個人隱私依法受到保護。誰都沒有將攝像頭隨意對準他人的權利,更沒有將他人隱私用作引流營銷的道理。
現如今,技術正不斷改變生活,隱私權保護顯得尤為迫切。對于直播相關行為,需以規范使用、嚴格監管、依法治理等綜合性治理體系,真正促進公共利益。尤其是,我國在直播侵權方面尚存立法粗線條、執法難界定等問題,更要及時完善,以適應現實的迫切需求,讓消費者有不配合的底氣,讓經營者有不越界的自覺。
無論街拍侵權,還是直播侵權,人們對“被迫入鏡”問題的普遍期待想必都是:公眾隱私不被鏡頭野蠻介入,個人權益不被直播紅利遮蔽。